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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

    換證回訓課程

  • 參訓資格

    是否符合換證回訓參訓資格?

    一、已達成30積分

    領有「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聘書」者,須提具聘書有效期限內累計達30分以上之輔導服務積分證明,始可參加換證回訓課程。

    二、可參訓期間(前後2個月)

    請確認推動師聘書及識別證有效期限,符合(1)或(2)者始可參加換證回訓課程
    (1)屆滿前 2 個月內(以開課日為基準日)
    (2)已逾期 2 個月內(以結訓日為基準日)

  • 換證流程

    1

    預約報名
    初審資格

    報名請確認參訓資格(30積分及前後2月內規定),並且加入本會line公務帳號

    2

    通知繳費

    繳交資料

    參訓資格確認後通知繳費,完整資料最遲於開訓日繳交(線上遠距教學班次,可先拍照回傳報名及相關證件初審,待課程結束再併同測驗作答卷寄至協會)

    3

    全程參訓
    通過測驗

    完成14小時訓練,測驗通過,方可申請換證

    (如線上遠距教學班次,以Google Meet會議連體進行課程,需線上簽到退及視訊畫面截圖)

    4

    結訓後
    建管處審查

    結訓及測驗通過後,發函向建管處申請換證審查

    (線上遠距教學班次,請於結訓後一週內寄達紙本報名表件及測驗作答卷)

    5

    都發局
    發證核印

    建管處審查同過由都發局發證核印,原證書效期延長2年

  • 最新梯次

    各班別為獨立班次,須參加完全期課程即通過測驗。

    20

    112年11月初【實體班次】(日期定案後公告) 

  • 立刻詢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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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電話:02-27596658